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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教育系统推广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通知

临财综〔2016〕293号
2016-11-04

关于在我市教育系统推广应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有关单位:

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以下简称“支付平台”)是我省“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电子政务办2016 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8号)、《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总体思路的通知》(浙财综[2014]4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市县实施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财综[2015]29号)要求,我市于今年4月开始进行“支付平台” 实施应用试点工作(选择交通罚没和教育收费两个项目),今年9月初,将城东小学作为试点,进行教育收费电子化缴款的试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老师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经研究决定,自2017 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我市教育系统开展电子化缴款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一)教育系统各学校。

(二)收入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工作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整体推进、组织针对各单位具体操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工作。

(二)教育局负责各所属上线学校的动员、协调工作。

(三)各执收单位(学校)负责相应收费项目、学生资料的校对、整理,缴款清单的开具,资金核对等工作;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此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进工作计划任务表(附件1 )推广应用,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改进,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功能提升需求,及时整理积累工作方案、操作规程、职责分工等方面的相关资料,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应用经验奠定良好基础。

四、其他

问题交流请加qq 群: 临安市非税管理群 147060467。

附件: 临安市教育系统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进计划任务表

临财综〔2016〕293号.doc

临安市财政局 临安市教育局

2016 年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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